供应商和厂商对于作为卫生保健服务行业良好企业的 CVS 的成功经营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作为业内良好企业,CVS 对客户和在供应链中工作的个人从业者的健康与福利方面承担更大的责任。
CVS 要求所有供应商和厂商根据《CVS 道德政策》以及各自所在国其它适用的法律和职业道德标准开展经营活动。CVS 的供应商和厂商须切实落实稳健的内部合规计划,同时配合各自的厂商,以降低风险,并以持续改进**供应链环境为己任。
CVS 社会责任审核与反恐审核的范围
《道德采购与美国海关商贸反恐怖联盟(CTPAT)合规计划》,CVS 已选择 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LLC (UL)作为可以选择服务提供商(审核机构)。
UL 针对 CVS 的各项要求提供专项审核服务。负责任采购工作场所审核(RSWA)评估各项社会责任合规要求,工厂反恐审核(FaST)评估美国海关商贸反恐怖联盟(CTPAT)要求。
社会责任审核的范围如下:
1.劳工:虐待、胁迫、;纪律处分;福利;童工、未成年工、学徒工/实习生;贩卖;歧视;、包身工/奴工、工;结社自由和劳资谈判;雇佣与终止雇佣;薪酬;工作时间;公示;隐私。
2.健康与安全:执照/许可证/证明;公示;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管理;培训;事故;化学品与危险物料;用电安全;紧急情况;设备安全;急救;个人防护用品(PPE);噪音;照明;通风和温度;饮用水;卫生;食品制作区域/餐厅;儿童护理;宿舍;其它事项。
3.环境:执照/许可证/证明;公示;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培训;一般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废气排放;噪音污染;其它事项。
4.管理体系:证书;管理;合规;责任;培训;绩效;申诉机制。
5.职业道德与商业诚信:诚信;行贿/受贿的企图;行贿受贿款和疏通费。
反恐审核的范围如下:
1.业务合作伙伴要求:国外制造商必须具备书面的以及可验证的业务合作伙伴甄选流程,这些合作伙伴包括汽车运输业者、分包商、进口产品供应商(零部件和原材料供应商等),制定和实施完善的计划,以加强反恐程序。
2.实体安全:所有建筑物必须用可抵御非法进入和防止外部侵入的材料建造。
3.访问控制:严禁未经授权进入发货区、装货码头和货物存放区。访客是指所有业务客户,包括CVS、供应商、送货司机等。
4.程序安全:进出货物的处理措施必须能够防止任何合法或非法材料的进入、掉包或其它损失。
5.货车与货柜车安全:必须具备在装货前验证货柜车及/或货车结构物理完整性的有关政策,包括门上闭锁机构的可靠性。
6.人员安全:根据地方法律,厂商应对准员工开展聘用背景调查和面试,包括定期的背景调查及申请验证。
7.信息技术安全:电脑和其它适用的技术必须采用个人的*帐户,这些帐户须定期更改密码。必须制定并以培训的形式与员工分享各项程序和政策。
8.教育培训:必须制定反恐培训和威胁意识计划以教育员工,让员工了解和违禁品走私犯构成的威胁。此类计划须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确认和报告内部阴谋,包括维护货物的完整性,以及根据有关程序,对严禁访问工厂特定区域的个人提出质疑。
CVS验厂零容忍问题点
于2017年8月签署对朝鲜(北韩)法令。根据新的法令,在世界的任何地方由朝鲜(北韩)公民或国民所生产的货物、商品、产品和物品应被视为由强迫劳工做出。因此,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有权禁止和扣押任何运往美国的据信是由强迫劳工和/或劳工做出的货物。所有为CVS生产商品的供应商和工厂都有责任确保他们的工厂不雇用朝鲜(北韩)公民或国民。因此,在社会责任和反恐审核中,朝鲜(北韩)劳工的存在将被视为零容忍。
零容忍问题点如下:
1.童工:厂商雇佣所在国地方法律规定的较低年龄以下的或 16 周岁以下的(以二者较大者为准)工人。
2.、工、贩卖:厂商或人聘用被监禁的人员、包身工或契约劳工,包括朝鲜籍工人(即依据《* 29 号国际劳工公约》禁止聘用的人员)。
3.虐待和:有证据表明工厂内存在性、性侵害、人身、身体虐待、口头、语言暴力、威胁恐吓及/或霸凌行为。
4.危及生命的情况:*堵塞或锁闭通往出口/逃生门/楼梯间的紧急逃生通道/走道。
5.行贿受贿:有证据表明存在任何方式的厂商贿赂或试图贿赂审核团队或 CVS 工作人员。
6.经证实审核报告和/或营业执照系伪造:有证据表明厂商提交了伪造的审核或营业执照,以规避社会责任和/或反恐审核要求。
7.故意不披露制造成品的分包情况:厂商若未向 CVS 事先披露分包商情况,不得聘用分包商制造成品(1 级)。
除了规定的社会责任审核及/或反恐审核,进一步的尽职调查可包括消防安全检查、环境检查、强迫劳工和以及由供应商承担费用的其它类型的审核。
第三方审核报告和改善及预防计划(CAPA)的接受标准:
为减轻审核疲劳和降低审核成本,在满足下列所有标准的情况下,CVS 将考虑用第三方审核报告代替 CVS 负责任采购工作场所审核(RSWA)或工厂反恐审核(FaST):
• 必须是完整的第三方审核报告。
* CVS 不会等待未出的。
• 出具的第三方审核必须在厂商注册时未满 12 个月。
• 第三方审核报告必须与有效的纠正措施计划一同提交。
• 只有初次审核接受第三方审核报告。
* 所有后续审核都必须由 UL 进行 CVS 现场审核。
• 第三方审核报告须为半突击审核或完全突击审核。若中未给出有关信息,则必须提供半突击审核或完全突击审核的证明。
所有提交资料须满足下列全部要求:
• 第三方审核报告须为完整的较终报告;不接受编辑过的报告、部分报告和/或纠正措施总结。
• 第三方审核报告须用英文编写。
• 第三方审核报告须包括审核公司的名称(若完整中未列出审核公司,则审核公司提供的信函作为完整报
告的一部分须一同予以提交)。
• 第三方审核报告须包含一份已完成的改善及预防计划(CAPA)。
• 第三方审核报告不得在工厂交货日(FDD)之前到期。
• 第三方审核报告不得在制造品进舱日之前到期。
共享第三方审核的费用为每次审核 200 美元。CVS 有权在酌情出具第三方的任何厂商的所在地开展现场审核。
适用于多家供应商的第三方审核报告:
若供应商 A 已针对该工厂提交了一份经认可的第三方审核报告,UL 会自收到工厂注册信息时为供应商 B 识别此工厂是否已经有一份经认可的第三方审核报告。若该共用工厂在系统内有一份经认可的第三方审核报告:
• UL 将出于运输目的向供应商 B 提供一封具有一编号的供应商信函。
• 供应商信函上的审核及有效期与先前发给供应商 A 的信函上的日期相同。
• 将向供应商 B 收取 200 美元的管理费。